玉溪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关于补充征集服务机构入驻玉溪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的通知
玉溪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经玉溪市编办批准成立,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心按照“政府引导性、社会公益性、综合服务性”的原则,按玉政办发[2012]119号文件的要求,于2014年3月建成玉溪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平台以中小微企业服务需求导向,普惠制服务为宗旨,面向全市中小微企业的开展便捷、专业的综合性公共服务,先后被评为云南省十佳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机构及云南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为不断拓展服务市场,提高服务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各类专业服务机构入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入驻服务机构范围
征集的服务机构应独立或主导为中小企业提供专业服务,主要包括:服务类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长期从事人才培训、创业辅导、管理咨询、法律咨询、财税服务、商务代理、技术创新、融资投资、信息技术、市场开拓、评估认证等业务的专业服务机构。2017年被认定为云南省小微企业服务券签约服务机构的可优先考虑入驻平台。
二、入驻形式
根据各类服务机构的业务量及业务特点,服务机构入驻玉溪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分为实体入驻和虚拟入驻两种形式。
1.实体入驻(仅限人才培训、创业辅导、法律服务、管理咨询服务、财税服务、商务代理六个类别)。根据服务机构申请,在咨询大厅内设置服务窗口,由服务机构选派1—2名工作人员长期在窗口办公,开展业务。
2.虚拟入驻(不限类别)。服务机构提交纸质申报资料后,经服务中心评审并公示通过后,可通过云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数据资源管理平台(http://zyk.ynsmes.cn/),选择云南省公共服务机构库系统注册并提交相应材料,经网上审核后成功入驻平台,通过线上对接、咨询,线下提供服务方式开展业务。
三、入驻服务机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登记注册并依法经营一年及以上,运行机制良好,在经营期间无违法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2.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
3.服务功能完善,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对中小微企业服务项目的收费有相应的优惠规定。
4.具有相应执业资格和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员。
5.热心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良好服务,积极参加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组织的服务活动,受到广大中小企业良好评价。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营利性服务机构上述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四、申报材料
自通告之日起,符合条件的机构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
1.入驻服务机构申请表。申请表可登录溪市中小企业云服务网(http://www.yxsme.com/)下载。
2.统一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金融机构须提供金融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
3.由税务部门开具的服务机构上年度的纳税证明。
4.上年度的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
5.机构从业资格、资质等级、获得的荣誉称号等证明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6.机构人员名册,包括学历、职称、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7.曾经服务的客户证明材料。
8.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一览表。
9.其他能证明本机构能力和实力的材料。
10.对申报材料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声明。
以上材料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申报材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交。
五、入驻机构选定及公示
玉溪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入驻机构进行评审,择优选择,上报主管部门确定补充入驻机构,同时在
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六、入驻机构的管理及优惠政策
1.入驻服务机构必须遵守玉溪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签订入驻服务协议,接受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并在服务中心领导下积极开展中小企业服务工作。
2.实体入驻服务机构可按规定优先或优惠使用服务中心的公共设施。
3.对服务工作业绩突出的入驻机构予以通报表彰和推介宣传。
4.入驻服务机构优先推荐享用国家、省、市政府采购、项目申报、表彰奖励等扶持资金及政策。
七、申报时间和地址
申报时间:2018年3月7日至2018年4月30日,
申报材料提交地址:玉溪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玉溪市红塔区珊瑚路113号,玉溪市工信委办公大楼506室)。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春福
电话(传真):0877— 2015026
电子邮箱:yxgxpxzx@126.com
网址:玉溪市中小企业云服务网(http://www.yxsme.com/)
微信公众号:玉溪市中小企业云服务网
附件:
附件1_玉溪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入驻服务机构申请表.doc
玉溪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2018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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